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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新建百米以上高楼须设避难区
 

超五成火灾发生在住宅建筑内

  今后,本市必须在100米以上的高楼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避难区;居民楼每年应至少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519日,上海市消防局会集各相关单位,对市政府下发的《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进行解读。

  统计显示,上海超过五成火灾发生在住宅建筑内,对此,《意见》将修订住宅设计的地方技术标准,将在住宅户内推广安装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在居民小区消防栓、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场地、疏散通道等处增设消防安全警示标志。

  超过100米的高楼建筑,发生火灾时疏散逃生的难度较普通高楼难,应当设立更高的设施标准。据了解,目前,上海高度超过100米的超高层住宅主要出现在市中心及黄浦江一带。据这些楼盘销售部介绍,这些超高层住宅楼普遍缺少避难区设计。《意见》提出,今后,作为住宅用途的超高层建筑,应该在100米的住宅内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避难区,超高层住宅的防火标准将有所提升。

  《意见》指出,全市所有单位、居民楼每年应至少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开展覆盖全市的社区消防志愿者培训,教育部门应督促各类学校每学期开展2个课时以上消防安全教育和1次以上逃生疏散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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