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检察机关日前制定《关于依法从快办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及相关职务犯罪案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打击力度,依法从快办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和相关职务犯罪案件,始终保持打击犯罪的“高压态势”。
根据《实施意见》规定,对于符合逮捕条件的,要坚决、及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符合起诉条件的要从快提起公诉;对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影响重大的案件,要派检察官适时介入,积极引导收集、固定证据。
《实施意见》还规定,要重视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投诉线索的办理,对符合立案条件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全面细致地审查案件,防止漏罪、漏犯,对遗漏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要通过追加逮捕、建议直诉、追加起诉等,防止执法不公,防止犯罪嫌疑人毁证、逃跑、串供;此外要加强审判监督,确保司法公正和执行效果。
对于案件背后可能存在的职务犯罪线索,检察机关也将继续严肃国家工作人员在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徇私枉法、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认真查办、从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