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新闻中心
 
· 上海自贸区将推金融“新51条”,金改力度超前 图片新闻
 
 当前位置:新闻中心 | 
上海市食品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将露面 警示分4色
 
 

上海今年专门制定了《上海市食品安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据悉,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分4级,而本市将公布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

  事故应急响应分4

  根据《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食品安全事故共分四级,即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较大食品安全事故()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依据食品安全事故的分级而分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分为级、级、级和级响应。其中,级或级事故,由市政府批准并启动级或级响应,指挥部立即成立运行,组织开展应急处置。

  那么,什么时候可以解除食品安全事故响应?当食品安全事故得到控制,食品安全事故伤病员全部得到救治,患者病情稳定24小时以上,且无新的急性病症患者出现,食源性感染性疾病在末例患者后经过最长潜伏期无新病例出现;现场、受污染食品得以有效控制,食品与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清理并符合相关标准,次生、衍生事故隐患消除,经分析评估认为可解除响应的,应当及时终止响应。

  风险监测体系建立

  上海市食安办相关负责人透露,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需要,制定和实施本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建立覆盖全市的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监测体系。

  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本市将提出并公布食品安全风险警示信息,预警信息分为四级:(特别严重)(严重)(较重)(一般),依次用红、橙、黄、蓝四色表示,及时报市食安办,并通报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

  预警信息发布后,市食安办、各区县食安办、各相关部门要立即做出预警响应。各区县、各相关部门实行24小时值守,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做好应急响应准备,确保有关人员2小时内完成集结。对可能对人体造成危害的食品及相关产品,相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可依法宣布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责令召回等临时控制措施,并公布临时控制措施实施的对象、范围、措施种类、实施期限、解除期限以及救济措施等内容。


上一篇:申城今迎入秋来最冷早晨 郊区最低气温或仅9℃
下一篇:10月18日傍晚“双星伴月”上演“笑脸”奇观
打印本页  返回
 
上海网站制作
建筑时报
房地产时报
新闻晨报
新民晚报
解放日报
好饰家网
家天下
沪ICP备12008989号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沪ICP备12008989号
上海企业竞争力研究中心 Copyright © 2004 - 2020 Shecs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