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 新闻中心
 
· 上海自贸区将推金融“新51条”,金改力度超前 图片新闻
 
 当前位置:国家政策 | 
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来源:  咨询热线: 时间:2022/3/28
 

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第一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3月24日


上一篇:两部门发文进一步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
下一篇:两部门发文了!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打印本页  返回
 
上海网站制作
建筑时报
房地产时报
新闻晨报
新民晚报
解放日报
好饰家网
家天下
沪ICP备12008989号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沪ICP备12008989号
上海企业竞争力研究中心 Copyright © 2004 - 2020 Shecs Inc. All Rights Reserved